【7.1.15】避难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避难的要求。
【实施指南】避难区的使用面积应满足全部避难人数的避难停留需要。避难层要根据在火灾时需要避难的人数确定其中避难区的净面积,再按该建筑平面布置要求确定相应的尺寸。因此,前室、避难区均应采用其使用面积进行测量并判定是否符合要求,而不是建筑面积。避难层中避难区的使用面积,应满足设计避难人数的避难停留要求。正常情况下,每人平均占用面积不应小于0.25㎡。
在第一个避难层以上其他避难层内避难的人数,应按照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上的全部疏散人数计算确定。在计算或核定避难区的使用面积时,不应将避难层上避难区与疏散楼梯或电梯的连接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入避难区。
【图解】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5.5.2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
24小时咨询热线4006-598-119
移动电话15262554119
Copyright © 2010-2025 www.zhiyunan.com.cn 智淼消防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275号城市之星119室 网站地图 (XML / TXT) 技术支持:消防检测仪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