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 | 未按标准对灭火器进行维保,罚款2.2万元!

作者:消防检测仪器网来源:http://www.zhiyunan.com.cn/发布时间:2022-04-18 12:02:17浏览次数:729

新规施行 | 未按标准对灭火器进行维保,罚款2.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已于11月9日起正式施行

在施行前,各地消防部门已经

向当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宣贯

消防检测仪器网

10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现场推进会,对当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单位进行《规定》宣贯。

现在十多天过去了

《规定》施行情况如何?

有哪些行为受到了处罚?

让我们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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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罚1万元

贵州***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对六盘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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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贵州***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贵州***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罚2.1万元

贵州***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对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时未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测、保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卷帘漏项),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证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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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贵州****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处以2.1万元罚款。




贵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罚2.5万元

1


贵州卓城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维保的水城夏凉之都酒店未按规定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维保信息标识,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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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贵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2


贵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标准对水城县夏凉之都酒店的灭火器进行维保,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证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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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贵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以2.2万元罚款。




广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罚5000元

广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消防维保服务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内醒目位置对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进行公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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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广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消防安全无小事

警钟长鸣记心中

处罚从不是最终目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执业处罚基准

序号

违规项目

处罚基准

1

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2

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3

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4

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

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6

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7

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8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9

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10

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11

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12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六十九条

13

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广西消防 凉都消防 通辽消防 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检测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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