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
这个方针科学地表述了消防工作中“防”和“消”的关系,揭示了消防工作的基本规律,这是我国人民长期同火灾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它全面地、正确地反映了消防工作的客观要求。
(1)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消防工作立足于防患于未然,要把火灾预防摆在首位,通过各种法律的、行政的和技术的手段,依靠全社会力量,采取各项防火措施,大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火灾发生。
古今中外的火灾实践证明,只要人民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2)防消结合
“防消结合”,就是要求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防火和灭火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通过预防虽然可以防止大多数火灾的发生,但火灾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的发展,火灾因素不断增多,从宏观角度来看,绝对杜绝火灾的发生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因此,必须防火、灭火双重并举。
在做好预防火灾的同时,应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建设,搞好技术装备的配备,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灭火能力。
一旦发生火灾,做到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防”为消创造条件,“消”为防提供补充。
“防”与“消”必须紧密结合,任何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都是片面。
只有全面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才能有效地同火灾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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