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公司签合同使用通用合同模板——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示范文本)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消防检测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 项建筑 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 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 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 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 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 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 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 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 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 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 2 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 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 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 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 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 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 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 24 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 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 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 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 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 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 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 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 解决。 1、由 仲裁机关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消防检测公司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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